出發前一星期我参加一個跑步比賽,不幸在中途跌倒,雙手雙腳都嚴重擦損,走路也一柺一柺的,這讓我有點擔心會否影響今次旅行,但最影響心情的則是另一件事,我跟最要好的朋友吵架,這跟我得不到公平對待有關,而這件事女妖是知道的,亦即是說她清楚知道我是一個凡事要求平等對待的人,我付出五希望至少也有三的回報,若得回的連二也沒有,就會感到失望與不高興。當我們抵達東京機場,女妖就提議夾錢買食物,我沒有反對,亦沒想過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決定。我稱呼她作女妖,當然是有原因的,她超級愛吃,整個旅程上除了拍攝時間,她的嘴巴從未停過,絕對稱得上大食女妖。一到埗在機場便利店買午餐時,就發覺她不會吝嗇我的錢包,我買一個飯團,她就買兩個,我多買一個她就多買兩個,我買一包飲品,她就買三包,總之數量一定比我多兩三倍,當然能夠買多少,她都會全部給我吃清光,跟大食女妖這名稱非常配合。這兩三年間曾經和我外出用饍的朋友都知道,我對很多食物都有過敏反應,最近亦發現連乳製品也出現過敏,在香港機場我已跟她說明這點,但接下來的六天旅程,每次到超市或便利店購買食物,她都會買一大堆我不能吃的,例如蛋糕、芝士餅之類,然後對我說:「大家share來食」這個完全是在討我便宜,但我也不能跟她計較,誰叫我一口答應她夾錢買食物。接下來更過份的,明天繼續……